韩国起草不孝之子防止法:父母有权要回已赠送财产“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首页”
发布时间:2024-11-07 人浏览
本文摘要:8月31日电 据韩媒报导,韩国政府有关人士30日回应,韩国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全面推行方案,规定在子女不遵守赡养父母的义务时,父母有权要返已赠送给财产。
8月31日电 据韩媒报导,韩国政府有关人士30日回应,韩国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全面推行方案,规定在子女不遵守赡养父母的义务时,父母有权要返已赠送给财产。据报导,与此相关,法务部辖下民法修改委员会的《民法修改草案》规定,除子女不遵守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对父母施予损害、暴力等罪行之外,父母受到折磨或其他失当待遇时,原订赠送给的财物可不予中止。
据报,韩国现行《民法》第556条规定,只有在子女不遵守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再次发生违背刑法上的罪行时才可以中止赠送给。另外,现行法律规定重复使用给与子女的财产不能要返,但修订案规定可以要返。
修订案认为,必需修改民法以解决问题类似于问题。韩国新的政治民主牵头也透漏,将于9月初议案包括上述内容的《不孝之子避免法》,月辩论修改《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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